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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皇 樊瑞琳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实施主体负责编制的更新片区(项目)实施方案中,需确定“留改拆”对象,严防大拆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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