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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有序应对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突发事件,保障文物安全,太原市政府近日发布《太原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少文物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文物损坏和财产损失。
    按照文物突发事件的性质、损害程度、影响范围,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预案》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发现疑似发生文物突发事件后,立即向事发地县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市直属文物保护单位直接向市文物局报告。文物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和事发文物保护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危害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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