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营造我市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2021年12月,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太原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操作规程(试行)》(并工改办发〔2021〕5号),标志着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

自2020年1月全省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以来,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围绕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对标国内发达城市的先进经验,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推陈出新,在行政审批诸多领域开展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务服务环境已经跨入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第一梯队。此次全面推行的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是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过去两年工作实践中摸索服企便民的又一经验总结。两年多来,已累计办理联合验收事项135件,受到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先后有多家建设单位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此次出台《操作规程》,是在两年多来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对联合验收模式进行规范明确,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对于从根本上打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联合验收后,将规划、人防、节能、消防等专项验收事项整合在一起,统一申报、并联推进,申报材料精简了,办理环节也减少了,办理时效大幅提高,以前办理一个专项验收有时需要一、两个月,现在最长7个工作日就办结了,给我们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为我们节约了时间成本,也为我们项目推行‘房证同交’创造了条件。”太原市某城中村改造项目负责人听到联合验收操作规程印发后,高兴地说。“有了操作规程,我们对联合验收办理流程会更加清楚,各项准备也更有针对性。”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策解读、典型工程案例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使建设单位了解联合验收的办理流程、相关要求,充分认清联合验收的高效便捷,引导建设单位积极进行联合验收申报,大力推进联合验收规范化落实。同时,全面推行联合验收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与过程监管的权力边界、规范“审管分离”健康运行,强化审管互动,确保无缝衔接,避免出现一些监管部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发生,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原标题:审批改革促发展 联合验收出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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